通用的管理制度
制度可以為社會和政治規則提供基礎和框架,并為適應或引領復雜的現代社會提供必要的形態和功能。通用的管理制度怎么才能寫好?這里分享一些通用的管理制度,方便大家學習。

通用的管理制度篇1
第一章總則
為進一步理順總公司、分公司之間的合作、投資關系和關聯交易、內部往來,加強總公司對各分支的管理和控制,提高總公司對分公司的財務監管力度,規范分公司經濟行為,維護總公司和分公司的合法權益,促進公司規范運作和健康發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銀行賬戶管理工作
1、原則:必須在總公司的監管和批準下從事銀行方面相關的所有事宜。否則總公司有權撤銷該分公司。
2、賬戶分設的原則。分公司原則只開設基本賬戶和保證金專用賬戶。
3、堅持事前申報、事后報備的原則。在當地設立了銀行賬戶的分公司,發生銀行賬戶變動,包括新增、變更或撤銷賬戶,都須事前向總公司財務部提出書面申請,填寫《銀行賬戶開戶申請表》或《銀行賬戶銷戶申請表》,經總公司批準后方可辦理相關手續。如分公司賬戶變動后一周內須向總公司財部報備變更后的賬戶資料。各機構經總公司財務部批準后的變動申請,必須在三個月內辦理;未及時辦理的,該批復自動失效,以后辦理,須重新申請。
4、在當地設立了銀行賬戶的分公司開戶完成后,向總公司報備并上交總公司銀行開戶資料(包括銀行印鑒章、印鑒卡、開戶許可證、機構信用代碼證、
各銀行開戶申批表、其他相關資料原件核實,總公司根據情況可留復印件,原件存分公司,其中銀行預留印鑒的法人章在總公司保管)。
5、分公司銀行賬戶必須為網銀的形式(設立建設銀行網上銀行系統),支付密碼由總公司財務部人員掌握,確保支付每一筆錢,總公司財務部均能監管到位。
6、禁止事項。設置賬外銀行賬戶以及用公款開立儲蓄存款賬戶;未經批準,嚴禁在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開戶等。
第三章財務人員管理辦法
1、分公司財務負責人、關鍵崗位會計人員報備總公司財務部,分公司寫明委派書,并在總公司留存個人的,負責組織分公司會計核算、財務管理工作,確保分公司會計業務真實、合規、合法。
2、設有銀行賬戶或在當地申請納稅的分公司,財務人員應具備會計從業資格證。分公司財務人員基本情況、聯系方式、個人資料必須報備到總公司財務部。
3、分公司根據業務需要合理設置會計崗位,可以一人一崗、一人多崗。但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4、分公司財務人員由總公司培訓通過后方能上崗,分公司財務人員離職時必須有新的財務人員到崗才能辦理,離職時報總公司財務部,必須在總公司財務部委派財務人員的監督下辦理交接手續,并且通過培訓后方能上崗。
5、總公司財務部負責對分公司會計專業職務的設置和會計人員配備提出建議。組織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和考核,支持會計人員依法行使職權。
6、分公司財務部人員有監督分公司財產安全的責任,對分公司超出制度、權限的行為拒絕執行,并報告總公司。
7、設有銀行賬戶或在當地申請納稅的分公司,其財務人員的工資由總公司發放,并且總公司財務部有權根據公司相應的財務制度考核該財務人員,并且其養老保險在總公司購買,費用由分公司承擔,相應金額于發工資和購買養老保險前2日打到總公司賬上,否則總公司將停止該分公司的財務結算工作。
第四章資金管理辦法
1、原則:必須在總公司的監管和批準下從事資金方面相關的事宜。否則總公司有權撤銷該分公司。
2、有獨立賬戶的分公司:每天下午三點前分公司上報總公司第二天要付款的資金計劃明細表,并在網銀上做好付款,待總公司財務部審核后,再確認付款。
3、有獨立賬戶的分公司:建立健全現金賬目,對每筆現金的收支及時登記,各分公司財務做好每天現金收入臺賬或者現金流水登記簿,每日現金日清月結。
4、有獨立賬戶的分公司:每月憑證、各類賬本、銀行對賬單、納稅申報表等均要裝訂成冊。
5、有獨立賬戶的分公司:取得的貨幣資金收入必須及時入賬,各項現金支出可以從本單位庫存現金中支付或從開戶銀行提取,嚴禁“坐支”現金。不得私設“小金庫”、賬外賬,不得收款不入賬。
6、分公司在實施資金管理中要嚴格遵守銀行的結算紀律,不得對外出借銀行賬戶,不得對外出借資金,確保公司資產的安全、完整。
7、沒有獨立設置賬戶的分公司,每月10日前提報上月收入情況。
第五章財務管理辦法
1、分公司財務管理原則: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不斷改進和完善管理基礎工作,真實記錄和全面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依法計算、繳納各種稅金,維護國家及投資者權益。除法定的會計賬冊、賬戶外,分公司不得另立會計賬冊、賬戶,不得編制虛假的財務報表,不得將公司資產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2、分公司生產經營中發生的一切經濟業務,必須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和總公司財務管理要求,及時填制真實、完整的原始記錄,確保會計核算準確、有效、合法。
3、建立和完善預算管理制度,規范會計核算基礎工作,嚴格控制成本、費用,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4、建立科學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核算及時進行;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財產物資清查盤點(每年年底前必須對全部資產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確保賬賬、賬物、賬卡三相符。
5、建立財務機構內部稽核制度,以明確經濟責任,保證會計核算資料的真實、完整、規范、正確。
6、分公司無獨自對內、對外投資、融資、擔保的權力,需要時,經總公司批準。分公司發生重大及異常會計核算事項時,須提前向財務部報告,財務部報經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后協助處理,分公司及時將處理結果報財務部備案。
第六章會計核算辦法
分公司應按照總公司規定的報表報送時間按時編制并報送財務報表和提供有關會計資料。分公司報送總公司的財務報表時間如下:
1、未設立銀行賬戶和未在當地納稅的分公司,每月10前上月收入明細表送達總公司財務部。
2、設立了銀行賬戶并在當地納稅的分公司,月度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各往來賬余額明細表、現金賬、銀行賬明細表、銀行對賬單(必須有銀行蓋章),納稅申報表或銀行完稅憑證均于下月18日前,以快遞方式報送達總公司財務部,并且相應資料均由分公司財務人員、分公司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分公司行政章,納稅表應有稅務局出具的已申報章,或提供完稅的銀行憑證復印件。
3、年底匯算清繳的所有資料必須在次年4月10前送達總公司財務部,如財務部認為有問題,總公司財務部將參與匯算清繳工作。
第七章檢查與考核
一、檢查
1、公司財務人員發現損害總公司、分公司利益的行為,應及時向總公司報告;分公司其他人員對財務人員違反制度的問題應及時向總公司財務部報告。
2、總公司財務部按照業務歸口的原則,由財務部相應崗位人員對分公司財務進行日常監督;分公司財務配合總公司財務檢查并準備好憑證、財務報表、會計賬簿等其他總公司財務部需要檢查的相關資料。
3、總公司財務部每半年組織一次對分公司會計業務全面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向總公司報告,并制定整改措施,監督分公司限期改正。
二、考核
1、未設立銀行賬戶和未在當地納稅的分公司,未在每月10日前報送月收入明細表的,考核分公司負責人200元/次。
2、上報給總公司的收入明細表弄虛作假或漏報的,一經查實考核分公司負責人500元/次。并且總公司有權撤銷該分公司。
3、設立了銀行賬戶并在當地納稅的分公司,應在每月18日前把上月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納稅申報表及收入明細表送達總公司,報送資料不完整的,考核分公司負責人500元/次,完全不報的,考核支機構負責人1000元/次,并且總公司有權撤銷該分公司。
4、年底匯算清繳的所有資料必須在次年4月10前送達總公司財務部,報送不完整的,考核分公司負責人500元/次,完全不報的,考核支機構負責人1000元/次,并且總公司有權撤銷該分公司。
5、總公司要求提報的以上資料如果存在弄虛作假的情況,一經查實,總公司有權直接撤銷該分公司。
6、設立了銀行賬戶的分公司,發生銀行賬戶變動,包括新增、變更或撤銷賬戶,都須事前向總公司財務部提出書面申請,否則總公司有權直接撤銷該分公司。
7、銀行賬戶或稅務方面所有事宜的變動均應報總公司批準,未經批準而擅自處理的,根據事情嚴重程度考核分公司負責人20__至5000元,如有名譽或經濟損失,沒有風險保證金,并且總公司有權直接撤銷該分公司。
8、對外以本公司分公司名義:出借資金、出借銀行賬戶、對外投資和對外擔保的,一經核實直接撤銷該分公司,沒收風險保證金。
通用的管理制度篇2
總則
第一條內部合伙人制度是指由公司內部員工認購本公司的股份,參與經營、按股份享受紅利分配的新型股權形式。推行內部合伙人制度目的在于:
1)實現本士咨詢公司的管理突破,通過共同經營、共同創業,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凝聚志同道合的長期合作伙伴,形成高效的資金、團隊、運營模式。
2)規范和完善公司內部的治理機制,規范合伙人之間的權利、義務,協調合伙人的責任、利益和風險平衡關系
3)確保公司的順利運作,形成互補能力結構,提升公司的總體競爭力,實現公司永續經營
1.2內部合伙人制度的實施原則
第二條合伙人制度實施遵循以下原則:
1)遁序漸進原則;
2)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3)收益與風險共擔,收益延期支付原則;
4)能力配比,增量激勵的原則;
第三條本制度實施意在逐步構建合伙經營模式和團隊習慣,不改變公司性質
第四條某某集團以為推進中國連鎖企業發展已任,力圖成為中國最具實力的連鎖經營研究、培訓、咨詢顧問集團,為各參見《某某集團發展戰略及五年規劃》。
第五條深圳某某咨詢公司是某某集團總部核心業務單元,獨立核算,自負營虧;圍繞集團三年規劃目標,通過機制創新實現快速發展,內部合伙人計劃是與某某咨詢事業計劃匹配的長期激勵方式,為達成目標將過渡跨行業、跨專業矩陣式組織形式并形成長期合伙人制度,參見《某某咨詢公司發展規劃和未來組織結構過渡方案》。
2.2員工職業發展規劃
第六條咨詢業是一個智力密集、人才密集的行業,優秀員工是實現某某規劃的保障,公司對鼓勵員工向與公司需要相符的方向發展,并輔以技術指導和知識管理支持,員工可從業務、咨詢、研究員等途徑向合伙人生涯發展,如下表,詳規參見《某某員工培養及職業生涯規劃管理辦法》。
第七條針對咨詢業難做大、人才培養成本大、流動率高狀況,公司將不懈培養和打造志同道合的合伙人團隊,通過集合優秀人才共同去爭取未來,讓有志員工在某某“飛速發展、暢享成長,共創未來”。
2.3內部合伙人股權基本結構與配比
第八條為確保合理的治理結構和競爭力能力組合,未來三年某某顧問內部合伙人股權基本結構與配比方式如下表:
2.4創始合伙人
第九條接受本合伙人制度,維補足《創始合伙人協議書》,20__年9月前出資并成為注冊的股東,稱之為創始合伙人,創始合伙人承擔以下義務
1)按協議出資;
2)參與運作,除特殊原因三年內不得離職和退股;
3)按本制度第八條出讓預留股份;
4)公司虧損或業務需要時優先同比注資,補足運營所需資金;
2.5內部合伙人
第十條內部合伙人指認同某某文化,具備公司所需能力、獲得股權的員工,內部合伙人對公司負共同經營、共同創業,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之責任,公司不接受純投資者為合伙人。
第3章
3.1內部合伙人的資格條件內部合伙人吸納與股權激勵
第十一條內部合伙人的基本資格條件如下:
1)在公司工作半年以上
2)職級T3級以上,并符合崗位任職資格條件
3)業務能力強,考核優秀
4)有成為合伙人的意愿,按協議商定的出資比例
第十二條合伙人品質要求:合伙人需要某某共同的價值取向,具備長遠眼光和較強的創業欲望、富有犧牲精神和承受力等企業家精神,經合伙人協商一致同意的。
通用的管理制度篇3
為了使進出X小區的車輛安全、有序,特制定車輛停放管理規定,請自覺遵守。
一、小區交通車輛行駛停放管理規定:
1、小區內停車場采取購買或租用車位的方式,對進入小區內的各種車輛(包括機動車輛和非機動車輛)實行全封閉式統一管理(禮賓24小時值班),請各業主(住戶)先在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引導下辦理好車位租用手續,領取“IC卡”后,方可使用停車場。
2、車輛進出停車場時,禮賓人員認“卡”對車,“車位卡”與車輛牌號不符合者,禁止車輛出入,所以請車主(司機)認真保管好“車位卡”并隨身攜帶,如“卡”一旦丟失或損壞,車主應在第一時間書面報請服務中心進行處理,否則由此而產生的任何后果將由車主負責。
3、小區內車輛行駛停放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后左右車輛安全,在規定位置停放。
4、停入小區的車內不要遺留貴重物品、重要文件等,調好防盜系統至警備狀態,離車時要鎖好門窗,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5、機動車輛在本區行駛,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嚴禁超車。
6、機動車輛在小區內禁止鳴喇叭。
7、不準在小區任何場所試車、修車、練習。
8、不準碾壓綠化草地,損壞路牌和各類標識,不準損壞路面及公用設施。
9、不準在人行道、車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機動車輛只能在停車場(庫)或道路上劃線停車位內停放,非機動車必須停放在服務中心指定位置),對不按規定停放車輛、經勸阻不聽者,將按市“交管部門拖車處罰管理辦法”處理。
10、除執行公務的車輛(消防車、警車、救護車等)外,其他車輛一律按本規定執行。
二、停車場(庫)管理規定:
1、停車場停放車輛為高度不超過1.8m的小汽車和小型貨車。
2、停車場的停車位只供機動車輛停車用,禁止擅自改變車位使用功能或從事除停車以外的其
他行為。
3、嚴禁小孩及無關人員進入車庫車道及場內玩耍。
4、車輛進出車庫停車場憑車輛入場證,按規定所提示方向減速慢行,有秩序地進出,車輛在停放、行駛中應注意安全。
5、車輛必須按指定的泊位有序地停放,嚴禁跨越車位或在車道上停放。
6、車輛進入地下停車場必須服從場內管理人員的指揮調度,嚴禁車輛在出、入口處逆向行駛。
7、嚴禁在地下停車場內加油,維修保養車輛。如有特殊情況需經場內管理人員同意。
8、嚴禁裝載有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及裝有貨物的貨車進入停放。
9、車輛停放后,貴重物品不能留滯在車內,人員離開時應該關好門窗、車門,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一切由車主自負。
10、禁止在地下停車場內吸煙。
11、禁止在地下停車場內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到服務中心審批,并做好有效防范措施,方可動工。
12、嚴禁在停車場內存放汽油、機油等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在停車場內加油,修車及焚燒廢棄物;不準在車庫私拉電線。
13、不得損壞或擅自挪用、拆除停車場內消防設施和器材,不得埋壓、圈占、遮擋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
14、禁止一切車輛在停車場內練習、修理車輛及車輛加油、過油、洗車等。
15、所有車主應自覺保持車場內清潔衛生。
16、車輛進場、離場時,車場管理人員有權對車況進行管理,檢查。車主須配合履行相應的驗車手續后方可離開,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
16、任何人發現火警時,都應當立即報管理人員,必要時可利用地下停車場內現有的消防設施滅火。
p;服務中心
通用的管理制度篇4
公司規章制度的合法性
公司一般會根據自己的規章制度對員工做出處罰,但是公司是否考慮過公司規章制度是否合法呢?
公司的規章制度的合法性主要是要看在員工與公司發生糾紛時,是否可以做為法院判案的依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用人單位根據《勞動法》第四條之規定,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規章制度,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規定,并已向勞動者公示的,可以作為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根據該司法解釋的規定,我們可以看出。公司的規章制度的合法性必須符合幾個要件:第一,公司規章制度的制定必須經過民主程序。第二公司的規章制度的內容不得違返國家現行的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性規定。第三,公司的規章制度必須向勞動者公示。這三個要件缺一不可,否則不能作為法院或仲裁機構審理勞動案件的依據,也就是否認了公司規章制度的法律適用性即合法性。
對于這三個必要條件在法庭審理中的舉證責任,除了第二點以外,第一點和第三點均應由公司方提供證據。因為,根據__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于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規定,公司對于自己的規章制度的制定是否經過民主程序及該規章制度是否向勞動者公示均負有舉證責任,也就是要提供會議記錄及公示記錄。因為其屬于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證據,應該由用人單位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
有些公司在沒有明確的規章制度的情況下,僅依據《工作考核管理作業指導書》對員工進行處罰,并依此做出除名的處理決定是不合法的行為。首先在法律上說這種《作業指導書》是否可以算做公司的規章制度呢?這種作業指導書只是對操作人員的一種行為或程序上的指導,并不能算做法律規定的公司規章制度,其形式上就存在爭議。第二,一般這種《作業指導書》也不會是通過公司民主程序制定的,通常是在幾個公司管理人員的討論下就通過了。這一點也不能夠符合本文上述司法解釋對規章制度制定的程序要求。
什么是公司的民主程序呢?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八條第二款“公司依照憲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實行民主管理。”及第三款“公司研究決定改制以及經營方面的重大問題、制定重要的規章制度時,應當聽取公司工會的意見,并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這是公司民主管理程序的法律依據。
由此可知,公司的規章制度想被法院做為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只有在滿足以上三點必要條件時才能夠被認可。
公司規章制度作用
規章制度的使用范圍極其廣泛,大至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各行業、各系統,小至單位、部門、班組。它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因此,規章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
規章制度的特點:
⒈約束性。規章制度明確規定了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它是人們的行為準則,一經生效,有關單位或個人就必須嚴格遵守或遵照執行。如果違反有關條款,就要受到相應的處罰。
⒉權威性。規章制度的權威性來源于機關單位的權威性。規章制度的作者是法定的,即依法能以自己的名義行使權利與承擔義務的組織。規章制度是這些法定作者根據自己的職責和權限制訂,是本級機關權力意志的反映。
⒊穩定性。規章制度既然是人們的行為準則,就不宜經常變動和修改,應具有相對穩定性。因此,不能將脫離實際的條文,屬于臨時性的、個別性的問題,暫還沒有條件實行的問題引入規章制度。但并不是說規章制度是一成不變的,在條件成熟的時候或環境發生了變化,我們應及時修改并完善它。
通用的管理制度篇5
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二、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三、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四、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五、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六、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七、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后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八、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九、員工因違紀的扣款,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作為員工集體活動的補充費用。
十、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執行。
十一、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
通用的管理制度篇6
1目的
規范倉儲物資管理,有效降低庫存,及時處理存貨、盤活公司資產,確保賬、卡、物相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浙江美欣達印染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坯布(原坯、割絨坯)和成品倉庫盤點管理。
3職責
財務部儲運科負責倉儲物資盤點的歸口管理,各倉庫負責實施,相關部門配合實施。
4工作程序
4.1盤點對象
本制度盤點對象系指貯存于股份公司所屬倉庫的原坯、割絨坯和各廠生產入庫的成品布。
4.2盤點方式
4.2.1盤點分為月度、季度、年度盤點三種;
4.2.2月度盤點由倉庫每月底進行自盤,財務部不定期抽查;
4.2.3季度、年度盤點由財務部派人監盤,倉儲管理負責人安排倉庫人員進行全面盤點。
4.3盤點實施
4.3.1月盤由倉庫組長(負責人)組織倉貯人員進行帳、卡、物現場清點,做好盤點匯總記錄,備份在月初3號前報財務部,如發生盤虧、盤盈或異常情況,及時向主管和財務部報告處理;
4.3.2季盤和年度盤點由財務部派出監盤人員,到現場進行監督盤點,財務部要負責編制盤點計劃,做好盤前入賬結存,并在25號前將盤點計劃通知倉庫,各倉庫主管根據財務部計劃安排好倉貯人員進行帳、卡、物現場清點,盤點時財務監盤人必須到現場實施監督,倉庫負責做好盤點匯總記錄。盤點匯總表一式三份,在下月3號前分別報財務、經營部各一份,倉庫留存一份。
4.4盤點處理
4.4.1各倉庫經過月度自盤,季、年度監盤,發生盤虧、盤盈或出現超過規定期限的存貨,倉庫主管和相關責任部門應及時做出針對性處理意見,能處理的按公司規定自行處理,不能處理的上報公司財務部,按公司領導審批意見處理;
4.4.2在盤點過程發現賬載數量如因漏賬、記錯、算錯、未結賬或賬面記載不清者,記賬人員應視情節輕重予以處分,情況嚴重者或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酌情承擔賠償責任;
4.4.3賬載數字如有涂改未蓋章、簽章、簽證等憑證未整理難以查核,有虛構數字者,將酌情處理和處罰;
4.4.4倉管人員未盡保管責任或由于過失或誤發致使公司財物損失的,相關責任人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4.5盤點管理
4.5.1倉庫在盤點過程中相關人員應及時做好庫存物資規范堆放和狀態標識,確保消防暢通、堆放整齊,標識,記錄清晰有效;
4.5.2公司所屬二級單位各倉庫可參照本制度適時建立盤點制度,對所屬各類倉庫按制度規定要求適時做好盤點和盤點記錄,并將季盤、年盤匯總表報相應財務部門;
4.5.3財務部負責做好倉庫盤點監督管理,發現倉庫不按本制度及時盤點或不能及時提供盤點匯總表的,財務部有權采取經濟手段給予處罰,并責令限期完成盤點和補報盤點匯總表。
5相關記錄:____J06-06倉庫盤點匯總表
通用的管理制度篇7
1、公司各物業項目的檔案資料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主管(包括代理主管)負責監督保管,由文員專職文件存檔、注記工作。
2、有關物業管理公司驗收檔案、圖則、業主及住戶資料、管理制度、合約及附件設備設施及保養制度、財務報告、員工人事資料等檔案要求集中存檔,文件柜要求上鎖,未經主管許可,他人不得動用。
3、物業管理公司檔案資料必須按公司規定要求存檔,做到圖有袋、文有夾,報告類文件編目錄索引,檔案類文件有存檔文件清單及編號目錄。
4、物業管理公司檔案目錄及存檔文件清單每季度上報公司備案。
5、物業管理公司檔案在歷任主管調職、任職時應向公司或接任者辦理移交手續、經確認后方可離任。
6、物業管理公司檔案日常需經常使用部分應復印備份,原件存放在檔案中不得隨意使用。
7、因工作需要借閱、復印專管部分檔案資料的,需經主管書面確認,如有違反的作泄密處理。
8、公司將定期巡查上述規定所提及之要求落實情況,對不符要求的保管責任人將作適當處分。
9、物業管理公司檔案資料因保管不當而導致遺失、泄密的,對物業管理公司有重大影響及損害物業管理公司公司利益的,公司將視情節輕重追究當事人責任,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通用的管理制度篇8
為了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全面推進素質教育,進一步保持學校良好的教學秩序,提高教學質量,必須加強學校學籍管理工作。
1.新生入學:
由教務處統一編班,復學及轉學的學生由分管校長簽字安排到班。班主任不得擅自接受學生。學校要在9月15日前編制完學生名冊,填寫好“常熟市中學學生學籍登記名冊”,并運用計算機進行管理。
2.學籍卡管理:
學生進校后必須填寫《學生登記表》,每學期結束時,由班主任認真填寫每個學生的成績、操行記錄、健康情況、考勤等,然后交教務處統一管理,學生畢業后交學校檔案室保管。
3.學生休學、復學:
因傷病由學生或監護人提出書面休學申請,并提交有關證明材料,學校審核后統一報教育主管部門審批,方可休學一年。休學期滿,學生監護人持休學證明和指定醫院復學證明到學校辦理復學手續,休學比例從嚴控制,原則上畢業班下學期不再辦理休學。
4.轉學:
因遷居等原因要求轉出的學生,應在開學前或開學后兩周內直接向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批準后方可辦理轉學手續。外地學校轉入的.學生,必須持轉學證書和原學校學籍,得到學校同意,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后,方可辦理入學手續。
5.借讀:
要求辦理借讀手續的學生,要符合有關規定,經學校同意送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后,方可辦理借讀手續。借讀生的學籍保留在原學校。會考、高考一律回原籍學校參加報名考試。學校對借讀生應從嚴控制。
6.退學:
學生的監護人提出退學申請,要符合有關規定,經學校同意、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方能退學,學校不發任何學歷證明。不得借故迫使任何學生退學。
7.成績考核:
學校每學期進行期中、期末考試或考查,學生學習成績按平時成績、期中、期末考試考查成績綜合評定。學年成績評定以第二學期成績為主,不得公布考試名次。
8.證書發放:
學生修業期滿,成績達到標準(包括補考后成績達標的學生),操行及格以上,體育合格者準予畢業,經教育主管部門審批后由學校發給全省統一樣式的畢業證書。不合格的發給修業證書。
通用的管理制度篇9
一、目的及適用范圍
為規范公司加班調休管理工作,保障員工正常作息時間,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管理人員的加班調休。
二、加班原則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但對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實行(指周末、節假日)加班調休。加班起始單位為半天,不足半天的不計加班。
三、加班審批程序
1、計劃加班:根據工作計劃需加班者,須于加班前一工作日填寫《加班工作記錄單》,經直接上級批準后方能加班。
2、應急加班:由于特殊原因需臨時加班者,須在加班日當日或次日(當日或次日為非工作日的,順延至工作日)填寫《加班工作記錄單》,經直接上級補簽后方能予以確認記錄。
3、員工加班須經處室經理、分管領導審批簽字,處室經理加班須經分管領導審批簽字,分管領導加班須經總經理審批簽字。
4、未按要求填寫、審批或未按時提交《加班工作記錄單》的,人事處不予確認記錄,不計算加班。
四、調休
1、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人事處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事假,可按1:1的比例沖抵。員工加班以調休形式補休的,原則上在12個月之內調休完畢。
2.以調休沖抵病事假的,只能在已存在的可休假天數里沖減,如果員工請假時沒有可調休假期的,則不允許用未發生假期沖抵事假。
3.原則上,所有員工調休須提前一天填寫《調休申請單》,一般員工調休需處室經理簽字同意,處室經理級以上人員調休需分管領導簽字同意。調休人需將簽字確認后的《調休申請單》交人事處登記備案后,方可休假。調休期間正常計算工資。
4.員工調休一次最少半天。調休一天以內(含一天)的,由處室經理審批,連續調休兩天(含兩天)以上的,由分管領導審批,連續調休七天(含七天)以上的,由總經理審批。未經批準擅自調休的,以曠工論。
五、附則
1、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管理人員。
2、本制度由人事處負責解釋。
3、本制度自20__年1月1日起試行。
